‘亡’字描述的是‘人的僵直状’,也不算是绝对意义上的‘死’。而事实上,自西周开始,由于仅剩‘死’字,故其被定义为绝对意义上的‘死’。这导致了两种造字现象:一是与‘死亡’相关的字由简省的‘歹’作形旁,如“殊、殓、殭、殡、殇”等;二是与‘歹’字本义相关的字也由‘歹’作形旁,如“列、殜、殚”等。这就很容易混淆,只有造字者能分清。如若将‘’作形旁,那就好多了。
甲骨卜辞中的象形字‘死’
扩展阅读:
合集17070:“(貞)子洋不死。”
合集17071:“貞子□不死。”
合集17072:“貞子□不死。”
合集17073:“□(酉)卜,㝑,貞子□不死。一 二告 二”
古文释义
【廣韻】辭閏切【集韻】徐閏切【韻會】【正韻】松閏切,音徇。
【玉篇】用人送死也。
【禮·檀弓】子亢曰:以殉葬,非禮也。
【左傳·文六年】秦伯任好卒,以子車氏之三子爲殉。國人哀之,爲之賦《黃鳥》。
又營也,求也。【書·伊訓】殉于貨色。【傳】殉,求也。正義曰:殉者,心循其事,是貪求之意,故爲求。
【前漢·李陵傳】殉國家之急。【註】師古曰:殉,營也。一曰從也。
又【班固·幽通賦】豈余身之足殉兮,違世業之可懷。【項岱註】亦訓營。
又凡以身從物皆曰殉。【莊子·騈拇篇】小人則以身殉利,士則以身殉名,天下盡殉也。彼所殉仁義也,則俗謂之君子。所殉貨財也,則俗謂之小人。
又【集韻】松倫切,音旬。義同。
【書·伊訓】殉于貨色。徐邈讀。
又【集韻】余絹切,音蝝。義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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