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上表,发行人同行业A股可比上市公司均主要从事太阳能电池片或光伏电站业务,尽管发行人与可比公司在业务结构、产品类型、经营规模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但整体仍具备较高的可比性。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上述同行业 A股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 P/E)情况如下:
由上表,发行人同行业 A股可比上市公司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收盘的市盈率( P/E)区间为 5.58倍至 43.71倍,平均值为 19.99倍。在剔除最高及最低值后,市盈率( P/E)区间为 9.42倍至 28.38倍,平均值为 18.13倍。
3、发行人预计市值的计算
目前,发行人已形成太阳能电池片及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双轮业务驱动格局。
考虑到业务布局、财务核算等因素,在未明确核算太阳能电池片业务及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相关净利润的情况下,以不考虑分业务板块及考虑分业务板块的两种方式分别对发行人预计市值进行计算,具体如下:
因此: (1)如不考虑业务板块,以发行人 2022年整体净利润为测算基础,结合可比公司确定的市盈率( P/E)区间,发行人预计市值区间为 16.98亿元至 51.16亿元; (2)如考虑分业务板块,以估计的发行人分业务板块 2022年净利润为测算基础,并结合不同业务板块的可比公司确定的市盈率( P/E)区间,发行人预计市值区间为 19.56亿元至 51.01亿元。在上述两种情况下,发行人预计市值均不低于 10亿元。
(二)预计市值测算是否谨慎、合理,采用的估值方法与所处行业通用估值方法是否一致
1、发行人预计市值测算谨慎、合理
发行人选用的估值方法为相对估值法中的市盈率( P/E)估值法: (1)行业内存在数家已经上市的可比公司,可以充分获取可比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故可比公司的估值具有较大的参考性; (2)选用该估值方法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及公司实际情况,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发行人属于 “C3825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 ”行业,发行人及该行业的多数上市公司 2022年度均已实现盈利,市盈率( P/E)具备计算基础,且市盈率( P/E)作为估值指标能反映企业的经营水平和成长潜力,能够较为合理的衡量企业价值。因此,发行人选用的估值方法具备谨慎性、合理性。
发行人在相对估值法中的市盈率(P/E)估值法的参数选取过程中: (1)选取的净利润参数为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 (2)选取的市盈率(P/E)参数为可比公司市盈率剔除最高及最低值后确定的区间,上述参数选择既综合考虑了可比性较强的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又 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其中的最高及最低值进行了剔除。因此,发行人在相对估值法下选取的参数具备谨慎性、合理性。
综上,发行人选用的估值方法及在估值方法下选取的参数具备谨慎性、合理性,发行人预计市值测算谨慎、合理。
2、发行人采用的估值方法与所处行业通用估值方法一致
发行人属于“ C3825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 ”行业,该行业内多数上市公司能够实现盈利,具备相对较为稳定的经营水平,行业内通常使用相对估值法中的市盈率( P/E)估值法,发行人本次采用的估值方法与所处行业通用估值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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